珠海醫療糾紛律師收費標準是怎樣的
珠海醫療糾紛律師 收費標準
一、按標準收費
(一)解答法律諮詢
標準如下:
1、不涉及財產關係的,100—300元/件;
2、涉及一般民事財產關係的,200—500元/件;
3、涉及商業財產關係的,300—800元/件。
(二)製作法律事務文書
製作法律事務文書應按件收費,標準如下:
1、製作聲明、啟事、其他一般法律文書的,200—1000元/件;
2、製作分家析產、遺囑、贈與及其他涉及財產關係的法律文書,製作起訴狀、上訴狀、答辯狀、申訴狀及其他訴狀和申請仲裁書等法律文書的,500—3000元/件;
3、製作外文法律文書,按照上述標準在2倍以內收費;
(三)辦理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分為偵查階段、起訴階段和審判階段,各階段收費標準如下:
1、偵查階段:2000—5000元/件;
2、審查起訴階段:2000—8000元/件;
3、一審階段:3000—15,000元/件;
4、二審階段:3000—15,000元/件;
5、委託兩個階段或以上的,最低收費為委託若干階段的起點價之和;對疑難、複雜案件可在上述標準2-3倍範圍內收費。但案件疑難、複雜是由委託人與律師所達成書面協議。
為被害人代理的案件的收費,按照辦理刑事案件的標準執行。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收費,按照辦理民事案件的收費標準執行。
(四)辦理勞動爭議案件、行政案件和國家賠償案件
1、辦理勞動爭議仲裁案件:1000—2000元/件;
2、辦理行政案件一審階段:1000—5000元/件;二審程序階段參照上述標準另行收費;
3、辦理國家賠償案件:500—2000元/件,疑難、複雜案件不超過5000元/件。但疑難、複雜案件應由委託人與律師所達成書面協議。辦理對國家賠償案件的複議或向人民法院申請,參照此標準另行收費。
4、辦理上述案件中涉及財產爭議的,對財產爭議標的按辦理涉及財產爭議的民事案件的收費標準另行加收費用。
(五)代理民事訴訟、仲裁案件
辦理不涉及財產爭議的民事案件收取2000—5000元/件的服務費;涉及財產爭議的民事案件,根據爭議標的額按以下標準收取費用,標準如下:
爭議標的 收費累進比例
10,000元以下部分 800—2000元/件
10,001元至50,000元部分 8%—12%
5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 4%—8%
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 3%—6%
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 2%—4%
1,0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 1%—3%
本站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 0.8%—2.5%
10,000,001元以上部分 0.5%—2%
上述訴訟案件的收費標準僅指一審階段的收費標準,代理二審民事訴訟,代理仲裁,參照上述標準收費。代理執行參照上述標準另行收費。
(六)辦理非訴訟法律事務
1、律師函:1000—5000元/件;
2、資信調查、律師見證、申請專利、諮詢建議書、法律意見書和涉及財產關係的法律事務,3000—30,000元/件;
3、審查、起草、修改民商事合同、章程,參加項目談判,企業轉制,企業發行股票、債券,對外投資,公司破產清算,招投標等法律事務,按所涉及財產標的額累進收取費用,標準如下:
項目或合同標的 累進比例
100,000元以下部分 5%—9%
100,001元—500,000元部分 4%—8%
500,001元—1,000,000元部分 3%—6%
1,000,001元—5,000,000元部分 2%—4%
5,000,001元—10,000,000元部分 1%—2%
10,000,001元以上部分 0.5%—1.5%
其他非訴訟法律服務參照本款規定收費。
(七)、擔任法律顧問
1、擔任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常年法律顧問的,15,000元/年;但任大型企業常年法律顧問的,15,000-150,000元/年。
2、擔任家庭、個人常年法律顧問的,3000—30,000元/年;
3、擔任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專項法律顧問按非訴訟法律事務標準收費。
二、計時收費
(一)計時收費時間是律師辦理法律事務的有效時間,包括律師向委託人瞭解案情、調查取證、查閲案卷、起草訴訟文書和法律文件、會見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員、出庭、參與調解和談判、代辦各類手續以及辦理上述法律事務的在途時間;計時收費標準為500—3000元/小時。
(二)解答法律諮詢計時收費方式,收費標準為:100—300元/小時,不足一小時的按一小時計算;對於難以按時間計算收費的,經委託人與律師協商也可按件收費。
三、協商收費
民商事案件(不含婚姻家庭案件)、非訴訟法律事務和擔任常年法律顧問,律師事務所可與當事人在本標準以上2倍以內協商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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