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論文

其他人身損害

一、其他人身損害包括哪些?

其他人身損害

其他人身損害包括打架鬥毆人身傷害、僱傭或者幫工活動中受傷、鐵路、水上、航空事故中受傷、產品質量問題損傷、觸電事故損傷、學生傷害等生活中遭受的人身損害。

二、打架鬥毆中的受害者如何進行維權?

(一)打擊鬥毆中的維權主要涵蓋兩塊:刑事處罰和民事賠償。首先鑑定傷者的傷情是否屬於輕傷及以上,若屬於,則須公安機關介入,進入刑事程序;若鑑定為輕傷以下單進入民事賠償程序。

(二)民事賠償項目:

參照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執行。

(三)索賠途徑:

1、與對方進行協商賠償;

2、協商不成的,可以進行訴訟。訴訟費為以上兩種情況:

A、傷情為輕傷以上的,公安機關介入的,有兩種選擇:

(1)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即在刑事案件審理時一併提出民事索賠。優點:無須繳納訴訟費,節約訴訟成本;缺點:只能對物質損失進行索賠,如精神損害賠償即得不到支持。

(2)提起民事訴訟,即單獨就對方犯罪行為造成的損害向法院提起訴訟,進行索賠。優點:可以提起人身損害支持的一切賠償;缺點:繳納訴訟費。

B、傷情為輕傷以下的,想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進行索賠。

3、其他人身損害的賠償參照一般人身損害賠償的標準進行索賠。

標籤:人身 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