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乘坐扶梯受傷,商場應否擔責
顧客A牽其子B在商場乘坐扶梯時,B的右手突然被扶梯夾住,頓時造成大量流血。經診斷,B的右手兩根掌骨骨折,手背、手指皮膚軟組織嚴重缺損,之後,在醫院住院治療一個月,花費醫療費50000元。
分
歧
對於本案中商場是否應承擔B受傷的損害賠償,存在兩種不同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商場作為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應當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第二種意見認為,A作為監護人明知B為不到2週歲幼兒,理應預見幼兒脱離其看護可能遭遇安全威脅卻沒有警惕,未盡到監護義務才導致B受傷的事故發生,A自身需要承擔責任,商場不需承擔賠償責任。
分
析
筆者同意第一種意見,理由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羣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承擔補充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三條第二款規定,電梯、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的運營使用單位應當將電梯、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的安全使用説明、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誌置於易於為乘客注意的顯著位置。
本案中,該商場雖提交了扶梯周圍的警示標誌、乘梯須知錄音和工作人員照片,但是該商場作為從事商品銷售經營的大型商廈和涉案扶梯的實際使用人,其除按國家規定定期對電梯進行檢測、維修、保養之外,還應在電梯的周圍顯著位置設置或張貼安全須知和警示標識,並應採取其他有效防範措施。因該商場安全須知設置位置並不便於閲讀且字跡過小,監控攝像頭的設置位置存在盲區等,未能盡到充分的安全保障義務,與B的受傷具有一定的因果關係,該商場應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但是按照一般生活觀點,幼兒需家長盡到高度的謹慎注意義務,加之運行中的電梯本身更屬於高危場所,監護人有義務盡到應有的注意保護以及監護責任,因此B的受傷A也存在一定的過錯,也需承擔部分責任。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商場應當承擔部分的賠償責任。
來源:中國法院網、山東高法
-
強制執行中,唯一的住房能否執行
唯一一套住房是指中國公民在境內合法擁有用於自身居住的房屋只有一套的情況。對於被執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進行處置,一直是司法實踐中的疑難問題。網友諮詢:強制執行中,唯一的住房能否執行?律師解答:一般情況下,被執行人唯一的一套住房,法院可以查封,但不能拍賣,這是為了...
-
【法院説法】掛車未投交強險,意外致死如何賠償‖大竹律師
【案情簡介】天降輪胎引發糾紛2021年11月,李某駕駛牌照為魯H6*5/魯H7*2掛重型半掛牽引車,沿省道行駛至浚縣小河鎮杜莊路段,魯H7*2掛重型半掛自卸車雙排輪胎脱落,與道路西側的行人趙某及趙某停放的三輪摩托車和權某停放的三輪電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行人趙某腦顱死...
-
未成年人犯罪年齡如何認定?,大竹律師
我國對於未成年人犯罪有着特殊規定,未成年人犯罪一般不適用死刑和無期徒刑,未成年人的年齡認定採用週歲計算。那麼未成年人犯罪年齡如何認定??(一)對未成年人犯罪年齡的認定,一律以未成年人實施犯罪之日起計算;如果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
-
一方婚前隱瞞重大疾病,一年內配偶可撤銷婚姻
問:2022年12月,經人介紹我認識了我妻子吳某。我們兩人都是大齡青年,相識不久後,我們就確定了戀愛關係。又在雙方父母的催促下,很快就領了結婚證。結婚後一個多星期,我發現吳某患有嚴重的精神疾病,後來瞭解到她還在精神病院多次住院治療過,前幾天又發病了。婚前,我妻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