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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訴訟基本條件都包括哪些?

離婚訴訟基本條件包括當事人自願離婚、婚姻關係合法有效、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人、原告主動提出離婚主張、有明確的被告、屬於人民法院管轄範圍等。下面北京安嘉律師事務所為您介紹:

離婚訴訟基本條件都包括哪些?

離婚訴訟基本條件

一、離婚訴訟基本條件包括哪些

離婚訴訟基本條件包括:

1.當事人雙方的婚姻關係合法有效;

2.當事人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起訴狀;

3.夫妻雙方的感情確已破裂,且調解無效;

4.法律規定的其他離婚訴訟的條件。

二、離婚訴訟必須雙方到場嗎

離婚訴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離婚訴訟屬於身份關係。通常開庭時雙方都需要到場。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規定,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離婚訴訟開庭建議雙方到場,這樣能夠保障自己的權益不受侵犯。庭審時雙方一般均需到場,到法院起訴時不需要都到場,本人或者委託律師去就行。

如果起訴的話,可以向婚姻締結地人民法院起訴離婚,離婚案件當事人最好是到庭,原則上要本人到場,如有特殊情況可以委託律師,需出具授權委託書、離婚意見書、離婚起訴狀和其他材料。

三、訴訟離婚要多久才能離

訴訟離婚要三到六個月才能離。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審結期限為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審結期限為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如有其他法律問題可聯繫我們諮詢專業律師。

標籤:訴訟 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