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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幾歲的孩子一般會判給媽媽?

離婚時幾歲的孩子一般會判給媽媽?

離婚時幾歲的孩子一般會判給媽媽?

一般情況下兩週歲以內母親無惡習、具有行為能力,離婚 時孩子基本會判給母親,兩週歲到八週歲之間會考慮雙方哪一方能讓孩子更健康的成長,包括教育、生活、醫療等方面,八週歲以上會詢問孩子的意見,但不一定會被支持,具體的以實際情況為準。

對子女撫養 問題,應當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 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歸納出如下具體意見: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撫養權 是指父母對其子女的一項人身權利,撫養有婚生的撫養與非婚生的撫養之分,在現實生活中由於各種原因的出現與發生,導致父母對子女的撫養權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擁有該權利的一方或雙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權決定是否與子女共同生活,該權利在子女成年時即消滅。

綜上所述,離婚時兩週歲以下孩子一般會跟着媽媽,但是這並不是必須的,如果媽媽存在不具備撫養孩子的能力和條件或者不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行為時,也可以判決孩子隨爸爸一起生活,夫妻雙方可以在離婚時協商決定孩子跟誰一起生活,也可以通過向法院起訴,爭奪孩子的撫養權,法院會根據家庭情況、經濟情況等方面考慮,哪一方對孩子的成長有利就會判給哪一方。

以上就是,夫妻雙方在離婚時,關於孩子撫養權歸屬的相關解答。如您還有其他疑問,您可以諮詢專業的離婚律師,幫助您爭取更多的合法權益。

標籤:媽媽 會判 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