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財產損害賠償範圍是什麼,大竹縣律師
導讀:
侵權財產損害賠償範圍是對財產權利造成的實際損害所需要賠償的範圍。侵權財產損害賠償需要提供的證據材料是證明當事人身份的材料、財產受到侵害的相關證明等。
一、侵權財產損害賠償範圍是什麼
侵權財產損害賠償範圍是對財產權造成損害的,按照直接損失給予賠償。温馨提醒,所謂“直接損失”,是指因遭受不法侵害而使現有財產的必然減少或消滅。其次,除直接損失外,可預期利益、間接損失都是相對人未實際取得的利益。大竹縣律師 大竹律師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大竹縣律師事務所 大竹刑事律師
二、侵權財產損害賠償需要什麼證據
1.證明原、被告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材料。
2.侵害人何時何地實施了何種侵害,造成受害人何種損害的證明材料。 大竹離婚律師 大竹縣合同糾紛律師 大竹交通事故律師
3.人身受侵害的,提供能證明傷情的醫療單位診斷書、診斷證明、法醫鑑定書、傷殘等級評定書、醫藥費、住院費單據。
4.財物受到侵害的,提供財物受損情況的清單和有關證明材料。
5.因產品質量造成財產、人身損害後果的證明材料。
6.與訴訟請求或當事人的主張相關的其他證據材料。
三、侵權的財產損害賠償原則是什麼
侵權損害賠償原則:
1.全部賠償原則,即侵權行為人對因侵權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害的,賠償責任的大小,應以其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實際損失為依據,予以全部賠償。 大竹法律免費諮詢律師
2.限定賠償原則。
3.懲罰性賠償原則,主要適用於侵犯知識產權和產品責任。
4.衡平原則。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條,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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