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舞弊低價折股、出售國有資產罪罪名解讀
徇私舞弊低價折股、出售國有資產罪罪名解讀
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0修正)》
第一百六十九條 【徇私舞弊低價折股、出售國有資產罪】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上級主管部門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徇私舞弊,將國有資產低價折股或者低價出售,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立法背景:
對國有資產低價折股、低價出售的犯罪,1979年刑法沒有作專門規定。國有公司、企業代表國家經營管理國有資產,對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負有責任。一些國有公司、企業或者上級主管部門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在國有企業改革的過程中,利用承包租賃、合營、合資、股份制改造等機會,違反國家規定,將國有資產低價折股或者低價出售,為自己或者他人牟取利益,而導致國有資產嚴重流失,給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害。在1979年刑法中,規定了國家工作人員的玩忽職守罪,對這類行為是可以按照玩忽職守罪追究刑事責任的。1993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將國有資產低價折股、低價出售或者無償分給個人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此以附屬刑法的方式作了規定。1997年修訂刑法時將公司法這一規定修改後,明確規定到刑法中。同時,1997年修訂刑法時,將瀆職犯罪的主體規定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對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國家工作人員的玩忽職守行為,則在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有關犯罪中作了規定。
條文解讀:
根據本條規定,本罪有以下特徵:1.本罪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上級主管部門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2.行為人在客觀上有徇私舞弊,將國有資產低價折股或者低價出售的行為。本條中的“國有資產”,是指國家以各種形式對國有公司、企業投資和投資收益形成的財產,以及依據法律、行政法規認定的公司、企業國有財產。所謂“將國有資產低價折股或者低價出售”,其表現形式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是在合資、合營、股份制改革過程,對國有財產不進行資產評估,或者雖進行資產評估,但背離所評估資產的價值低價折股;有的低估實物資產;有的國有資產未按重置價格折股,未計算其增值部分,只是按賬面原值折股;有的對公司、企業的商標、信譽等無形資產未計入國家股;有的不經主管部門批准,不經評估組織作價,擅自將屬於企業的土地、廠房低價賣給私營業主等,從中收取回扣。3.行為人有以上行為,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才構成犯罪。本條中“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一般是指造成國有公司、企業財產流失嚴重或造成國有公司、企業嚴重虧損,無法進行生產經營,瀕臨倒閉等。具體標準,需通過司法解釋來加以規定。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十七條規定,徇私舞弊,將國有資產低價折股或者低價出售,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1)造成國家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2)造成有關單位破產,停業、停產六個月以上,或者被吊銷許可證和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解散的;(3)其他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對於將國有資產低價折股、低價出售罪的處罰,本條根據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的損失不同規定了兩檔刑:對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關規定: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十七條相關規定: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立法背景與條文解讀》 2021年3月版 第851頁
-
被情感導師騙了怎麼告他,記住這幾點可依法追回!
從前車馬很慢,一生只夠愛一個人。而現在快餐愛情時代,大家在愛情裏忙忙碌碌,忙着分手戀愛、戀愛分手、很多被分手的一方心有不甘,想着曾經的種種美好,就想着如何挽回,從而一些所謂自稱為某某情感挽回機構就出現了,説可以幫你追回前任,讓你們重歸於好,可以順利的讓你們像...
-
第二次起訴離婚間隔的時間是六個月還是一年?
《民事訴訟法》規定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滿六個月可以提起第二次訴訟,可《民法典》實施後,多了一條判決不準離婚後分居滿一年再次起訴離婚的規定。因此很多人就疑惑了,那到底是判決不準離婚後滿一年起訴還是滿六個月起訴?兩部法律的規定是否相互衝突?在解答這個問題之...
-
【法院説法】掛車未投交強險,意外致死如何賠償‖大竹律師
【案情簡介】天降輪胎引發糾紛2021年11月,李某駕駛牌照為魯H6*5/魯H7*2掛重型半掛牽引車,沿省道行駛至浚縣小河鎮杜莊路段,魯H7*2掛重型半掛自卸車雙排輪胎脱落,與道路西側的行人趙某及趙某停放的三輪摩托車和權某停放的三輪電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行人趙某腦顱死...
-
交通事故發生,肇事車輛交強險脱保,如何索賠
【案例】孫某某駕駛×××號車輛和騎無號牌三輪摩托車的原告李某某發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雙方車輛損害、原告受傷,事故發生後孫某某逃離現場。經XXX交警大隊認定孫某某駕車逃逸,且駕駛機動車連續變更二條以上機動車道、軋導流帶行駛、未讓直行車輛先行負事故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