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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不給親生兒上户口,母親如何維權

法律2.59W
父親不給親生兒上户口,母親如何維權
父親不給親生兒上户口,母親如何維權
1、父親不給親生兒上户口,母親可以憑《出生醫學證明》和本人居民户口簿、身份證等相關證明材料,按照隨父隨母落户自願的政策,申請辦理常住户口登記給孩子上户口。
2、《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第二十三條
醫療保健機構和從事家庭接生的人員按照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出具統一制發的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有產婦和嬰兒死亡以及新生兒出生缺陷情況的,應當向衞生行政部門報告。
3、《户口登記條例》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户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户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