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故意殺人刑法追訴時效

法律2W
故意殺人刑法追訴時效
故意殺人罪追訴時效是多久

追訴時效為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情節較輕的,追訴時效為十五年。


司法機關已經立案受理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終身抓捕。


相關法律規定:


《刑法》第八十七條 【追訴時效期限】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條 【追訴期限的延長】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