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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可以監視居住的情形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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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可以監視居住的情形是什麼
刑事案件可以監視居住的情形是什麼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嚴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未滿一週歲嬰兒的婦女;
(四)對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逮捕而證據不符合逮捕條件的;(五)提請逮捕後,檢察機關不批准逮捕,需要複議、複核的;
(六)移送起訴後,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需要複議、複核的;
(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羈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內辦結,需要繼續查證、審理的;
(八)持有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證件,可能出境逃避偵查,但不需要逮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