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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殘重病夫妻可以離婚嗎

法律3.03W
重殘重病夫妻可以離婚嗎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説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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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重病妻子離婚獨吞夫妻共同財產怎麼辦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對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處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89條規定“共同共有人對共有財產享有共同的權利,承擔共同的義務。在共同共有關係期間,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一般認定無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償取得該財產的,應當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對其他共有人的損失,由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人賠償。”



    我國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