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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手所最多能羈押多長時間才開庭

法律2.62W
看手所最多能羈押多長時間才開庭
看手所最多能羈押多長時間才開庭
法律對公安、檢察院、法法三機關的偵查、審查起訴、審判時間都有限制。

公安機關決定刑事拘留期限一般在7日,異地作案的可以延長30日,所以公安機關拘留期限最長不超過37日,應提請檢察院批捕,檢察院在7日內作出決定是否批准。

批准逮捕後公安機關應在2個月內偵查終結,不能終結的向上級檢察院申請延長1個月。

再複雜的案件經省、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可以延長2個月。

特殊案件經最高檢察院報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延期,沒有期限限制。

檢察院在審查起訴的期限是一個月,複雜的可以延長半個月。

法院審理一個月結案,複雜的不超過一個半月至遲不超過一個半月。

複雜案件經高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1個月。

二審期限跟一審規定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