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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財產分割照顧無過錯方

法律1.99W
離婚時財產分割照顧無過錯方
債權人是什麼意思
您好,關於“債權人的法定債權人是什麼意思?”這個問題,我的解答如下:

債權人是指在債的關係中有權利要求另一方也就是債務人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當事人。

在債的關係中,債權人是特定的,只有將特定的權利主體才有權要求義務主體履行約定的義務。負有履行義務的人如不履行義務,債權人有權請求司法機構強制其履行。如果債權人由於對方不履行義務而遭受到經濟上的損失,有權要求賠償。

債權人還享有代位權和撤銷權。代位權是指債權人以自己的名義,代債務人行使其為第三人的權利,其後果由債務人承擔的權利;撤銷權是指債權人對債務人有礙於債權實現的法律行為享有的請求撤銷這一行為的權利。

債權人可以是公民或法人,也可以是國家。

債權人享有以下權利:

1、免除債務權:指債權人拋棄債權,從而消滅合同關係及其他債的關係的一種權利。

2、撤銷權,是指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或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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