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公司註冊資本未到位股東需要承擔的責任

法律1.38W
公司註冊資本未到位股東需要承擔的責任
公司註冊資本未到位股東需要承擔的責任
1.出資不足的股東,對於公司的債務應當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是如實出資的股東,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二是行政責任,因其出資不足面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其行政處罰。三是刑事責任,可能因其出資不足,構成虛報註冊資本罪而被追究刑事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八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户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