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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受賄罪解釋有什麼規定

法律1.71W
單位受賄罪解釋有什麼規定
單位受賄罪解釋有什麼規定
單位受賄罪,是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情節嚴重,或者在經濟往來中,在帳外暗中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手續費的行為。

單位受賄罪的主體是單位,而且只能是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等國有單位。

具備以下條件:

1、犯罪主體必須是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

2、主觀方面屬於故意,是經單位領導機構決策,代表單位的整體意志。

3、客觀方面表現為利用職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情節嚴重的行為。

“利用職權”,是指利用單位職責範圍內的權限,是否為他人謀取到利益,不影響本罪的構成。

4、只有情節嚴重才構成單位受賄罪。

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在經濟往來中,在帳外暗中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單位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