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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侵權行為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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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侵權行為的特殊性
著作權侵權行為的特殊性
您好,1、侵權對象的多重性 著作權具有權利的多重性及可分性特點,包含著作財產權和著作人身權,其中著作財產權又包含複製、表演等十多項權利。上述權利既可獨立行使,也可結合行使。相應地,著作權侵權行為的侵害對象,也會表現出這些特點:一是財產權與人身權同時被侵害;二是多項財產權與人身權同時被侵害。此外,著作權侵權行為的侵害對象還包括合同債權,如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 2、被侵害主體的特定性 侵權行為所侵害的主體,一是對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權的著作權人,包括作者和其他著作權人。其他著作權人包括通過繼承、接受、根據委託關係而獲得著作權的權利人,即作品使用權利的受讓人,如享有專有著作權的人。這些都是與著作權有着直接或間接聯繫的特定主體。 弋志剛律師補充: 3、侵權行為表現為使用他人作品的非法性 一是使用他人作品未經權利人允許;二是使用他人作品無法律根據,包括不按著作權法規的使用條件使用他人作品。 4、侵權形式的多樣性 一般的民事侵權行為有一人單獨實施的侵權行為和兩人或兩人以上因共同過錯實施的共同侵權行為兩種形式。在著作權侵權行為中,除這兩種形式外,還存在第三種狀態,即由數個行為人分別對同一權利人進行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