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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地後遲遲不拆遷怎麼辦

法律3.17W
徵地後遲遲不拆遷怎麼辦
逮捕後遲遲不審判怎麼辦

逮捕後遲遲不審判的話通過律師瞭解案件的審理髮展情況,《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的規定,“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案件;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複雜案件在上述期限(三個月)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八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一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審理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案件;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複雜案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一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