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怎樣規避離婚財產

法律1.57W
怎樣規避離婚財產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怎樣規避離婚財產風險

只要雙方在民政局登記離婚,其實就是真離婚,就是説離婚的事實已經不能改變,如果一方反悔,不願意再復婚,那麼不願意離婚的一方不能要求撤銷已經生效的離婚登記,更不能夠要求強制復婚。

假離婚中關於財產歸屬的約定也具有法律效力。按照相關要求,在民政局婚姻登記機構辦理協議離婚時,需要對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一併處理,這些約定都具有法律效力,夫妻一方不能以“假離婚”為由,不承認離婚協議約定的事項以為就是怎樣規避離婚財產風險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