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離婚財產轉移怎樣避免

法律1.19W
離婚財產轉移怎樣避免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離婚避免財產轉移

  根據相關法律,對於離婚避免財產轉移如下  離婚訴訟中,有不少離婚當事人擔心和苦惱對方惡意負債或轉移財產,遇到此類問題時總感覺束手無策。中國婚姻家庭金牌律師團隊資深律師胡珺根據自己多年辦理離婚案件的經驗,總結如下:  一、轉移財產的情形一般有:  1、轉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摺;  3、轉移一般物品;  4、私自出售房屋;  5、低價出售夫妻共同財產等。  二、惡意負債的情形一般有:  1、製作虛假的欠條;  2、虛報開支;  3、利用關聯企業負債等。  三、可採取的一般對策:  1、蒐集其存摺線索,記錄其開户行,無論對方將款轉入何方,都不會有太大影響,可以申請法院查詢轉賬記錄,法庭上讓其説明存款去向和用途,審核其轉款必要性;  2、蒐集其收入狀況的線索,必要時請律師出面調查,如果對方有很高的收入,但又不見存款,法庭上責令其説明收入開支,審查開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3、對於轉移不動產的:既是夫妻共同財產,任何一方無權單方出售轉讓,否則另一方可以主張買賣無效,並追究其擅自處分共同財產的法律責任;  4、對於轉移一般物品的:保留好購物發票或其它憑證;  5、對於低價出售夫妻共同財產和利用關聯企業惡意負債的:因其顯失公平和侵犯了夫妻一方的利益或公司利益或其他股東利益,可以主張其行為無效;  6、對於製作虛假債務的:與債權人對質,詢問細節問題,列出提問提綱,審查債務形成時間,必要時做筆跡鑑定,審查債務用途和必要性等等。  7、對於虛報開支的:審查開支憑證,審查真實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必要時向有關單位調查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