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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犯和從犯哪個判刑更重,具體規定有哪些

法律2.91W
教唆犯和從犯哪個判刑更重,具體規定有哪些
教唆犯和從犯哪個判刑更重,具體規定有哪些
教唆犯和從犯哪個判刑更重我國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十六條
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
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
對於第三款規定以外的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
第二十七條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
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第二十九條
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教唆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
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於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