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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鑑定時間有限制嗎

法律1.15W
傷殘鑑定時間有限制嗎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時間有限制嗎
當事人申請鑑定,應當在舉證期限內提出。舉證期限可以由法院指定,並最少不少於30天,也可以由雙方約定並經過法院批准。在舉證期限內,對方可以申請鑑定。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傷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後十五日內,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傷殘評定。公安機關應當根據醫院證明和公安部關於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標準,在接到傷殘評定申請書後三十日內評定傷殘等級。當事人對傷殘評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評定書後十五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評定。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評定申請書後三十日內,應當作出重新評定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