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缺席離婚怎麼辦

法律3.07W
缺席離婚怎麼辦
離婚能缺席判嗎

在以下幾種情況下離婚缺席判決是可以的:


1、被告經傳喚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決。


被告(包括無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經傳票傳喚後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院許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決。


但如果是關於贍養、撫育、扶養義務和不到庭就無法查清案情的,可以拘傳被告。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00條:“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2、被告不到庭可以缺席判決的情況。


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被告提出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離婚案件的原告收到法院的傳票後拒絕出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在被告反過來起訴原告的時候,法院可以缺席判決。


3、被告一方下落不明,原告一方起訴離婚的,可以缺席判決。


一方下落不明要求離婚的案件很常見,因為夫妻長期不在一起生活,導致雙方感情淡化,故法官在解決此類案件時,大都判決離婚。


可是夫妻一方已經下落不明瞭,法院如何傳喚被告才能將離婚缺席判決呢?在這種情況下法院可以採取公告送達程序來完成對被告的通知義務,公告送達60日的公告期一滿,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亦可缺席判決。


但是,公告送達有嚴格的適用條件:


(1)有證據證明受送達人下落不明


(2)沒有證據證明受送達人下落不明,但法院已通過直接送達、留置送達、委託送達、郵寄送達等方式都無法將訴訟文書送達受送人的。


在滿足以上兩種條件後,才可以公告送達,才能對離婚缺席判決。


在離婚訴訟案件中,夫妻雙方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決定是否聘請律師處理離婚事宜,但是在法院開庭時,任何一方當事人,都必須到庭,故而訴訟離婚一方不出席,法院一般會將案件延期再審對於沒有理由即缺席的,法院有可能會終止案件的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