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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傷殘訴訟主張賠償項目

法律2.79W
交通事故傷殘訴訟主張賠償項目
交通事故傷殘賠償項目有哪些

1、醫療費


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後確需繼續治療的,按照治療必需的費用給付。


2、誤工費


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營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


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4、護理費


傷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


5、殘疾者生活補助費


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賠償二十年。但五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於十年;七十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6、殘疾用具費


因殘疾需要配製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憑醫院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7、交通費


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8、住宿費


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9、財產直接損失費


因交通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應當修復,不能修復的,折價賠償。牲畜因傷失去使用價值或者死亡的,折價賠償。


若是腦出血的情形是由於交通事故的發生而導致的,並且此時傷情比較嚴重,也獲得了當地專業部門出具的傷殘認定書,那麼只要交通事故的受害者提出賠償的請求,導致該事故發生的主體,就一定需要承擔支付賠償金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