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迴避,延期審理

法律6.17K
迴避 延期審理

不管是民事審判還是刑事審判,在審核活動的最後都會宣讀判決書,案件最後流程就是依據判決執行。對於一審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如果當事人不服,那麼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提起上訴。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據法院判決、裁定執行,可能會強制執行,甚至還可能觸犯刑法。根據《刑法》第313條規定: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中止審理和延期審理

中止審理與延期審理的不同:
(1)時間不同。延期審理僅適用於法庭審理過程中,而中止審理適用於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至作出判決前。
(2)原因不同。導致延期審理的原因是訴訟自身出現了障礙,而導致中止審理的原因是出現了不能抗拒的情況。
(3)再行開庭的可預見性不同。延期審理的案件,再行開庭的時間可以預見,但中止審理的案件,再行開庭的時間往往無法預見。
終止審理與中止審理的差異:
(1)原因不同。終止審理緣於審理中出現不應當或者不需要繼續進行的情形,而中止審理則是因為出現了使得案件無法繼續審理的不可抗拒的情況。
(2)法律後果不同。中止審理只是暫停訴訟活動,一旦中止原因消失,即應恢復審理,而終止審理後,訴訟即告終結,不再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