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審理期間辯護律師有迴避嗎
一、案件審理期間辯護律師有迴避嗎
《關於審判人員嚴格執行迴避制度的若干規定》第五條規定:“審判人員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員的配偶、子女或者父母,擔任其所在法院審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許。”
1、《律師法》第三十九條 律師不得在同一案件中為雙方當事人擔任代理人,不得代理與本人或者其近親屬有利益衝突的法律事務。
2、《律師執業行為規範》第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師應當告知委託人並主動提出迴避,但委託人同意其代理或者繼續承辦的除外:
(一)接受民事訴訟、仲裁案件一方當事人的委託,而同所的其他律師是該案件中對方當事人的近親屬的;
(二)擔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人,而同所的其他律師是該案件被害人的近親屬的;
(三)同一律師事務所接受正在代理的訴訟案件或者非訴訟業務當事人的對方當事人所委託的其他法律業務的;
(四)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存在法律服務關係,在某一訴訟或仲裁案件中該委託人未要求該律師事務所律師擔任其代理人,而該律師事務所律師擔任該委託人對方當事人的代理人的;
(五)在委託關係終止後一年內,律師又就同一法律事務接受與原委託人有利害關係的對方當事人的委託的;
(六)其他與本條第(一)至第(五)項情況相似,且依據律師執業經驗和行業常識能夠判斷的其他情形。
律師在辦案期間,應遵循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辯護辦理。不得歪曲事實,對案件的真實性、合法性、公平性進行歪曲,對我國的公民的合法權益造成傷害。一旦發現的,除了吊銷相關的律師執照,還應接受相關的處罰,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
-
當事人另行起訴多久立案?
一、另行起訴多久立案?一般來説如果法院覺得當事人的案件無法合併審理的話,則會建議當事人另行起訴。另行起訴是指在法院審理的案件中不能就當事人提出的主張進行合併審理,需當事人另案起訴。一般是當事人提出的主張與審理的案件不是同一法律關係,即案由不一致;或...
-
民事訴訟辯護詞格式是怎樣的?
一、民事訴訟辯護詞格式是怎樣的?答辯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寫明職務),聯繫方式:……。委託訴訟代理人:×××,……。(以上寫明答辯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等基本信息)對××××人民法院(××××)……民初……號……(...
-
反貪辦案責任制的規定有哪些?
一、辦案責任制的相關文件政策針對執法司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中央政法委出台了關於切實防止冤假錯案的指導意見,要求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在職責範圍內對辦案質量要終身負責,並建立健全冤假錯案的責任追究機制。要求建立健全合議庭、獨任法官、檢察官、人民...
-
經偵辦案時間有什麼規定麼?
最近幾年,非法集資、電信詐騙等經濟案件頻頻發生,給人民的財產安全帶來巨大威脅。公安局經偵大隊是負責辦理經濟案件的主要部門,那麼經偵辦案時間有什麼規定麼?受案範圍包括哪些?本站小編通過整理的這篇文章,好好的給大家分析一下。一、受案範圍根據《刑法》、《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