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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後離婚孩子判給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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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後離婚孩子判給誰

產後抑鬱的女性有很多,一些女性在產後抑鬱之後走不出來,對於家庭帶來巨大的影響,在這時候夫妻雙方就走到了離婚的地步。因為產後抑鬱的關係所以孩子還非常非常的小,男方希望能夠獲得孩子的撫養權。更多相關知識,請您閲讀本站網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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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離婚孩子會判給誰

離婚後孩子的歸屬,哺乳期內的孩子,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父親則需按月按法院的判決或雙方協議的數額支付孩子的撫養費。

1、2週歲以下的孩子,一般隨母親生活。如果母親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2、2-8週歲的孩子,可協商解決,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有利於子女成長的原則、考慮父母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3、8週歲以上的孩子,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4、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