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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測數據造假行政拘留

法律2.01W
監測數據造假行政拘留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為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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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死人可以請假回家嗎




    拘留所條例第二十七條 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人遇有升學考試、配偶生育或者直系親屬病危、死亡等情形的,可以提出請假出所的申請。



    提出請假出所申請的,由拘留所提出審核意見,報拘留決定機關批准。拘留所、拘留決定機關應當在被拘畘人提出申請的12小時內作出審批決定。



    行政拘留是最嚴厲的一種行政處罰,通常適用於嚴重違反治安管理但不構成犯罪,而警告、罰款處罰不足以懲戒的情況。因此法律對它的設定及實施條件和程序均有嚴格的規定。行政拘留裁決權屬於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期限一般為10日以內,較重的不超過15日;行政拘留決定宣告後,在申請複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被處罰的人及其親屬找到保證人或者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可申請行政主體暫緩執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於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