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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抑鬱症司法鑑定準備什麼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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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抑鬱症司法鑑定準備什麼材料
抑鬱症司法鑑定流程有哪些,需要哪些手續?
一、委託申請精神病司法鑑定需提交的材料 (1)精神病司法鑑定委託書或精神病司法鑑定申請書; (2)被鑑定人的案件情況; (3)被鑑定人的疾病情況和病歷資料; (4)被鑑定人的個人資料(身份證); (5)被鑑定人的社會資料; (6)鑑定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委託申請精神病鑑定流程 委託或申請精神病司法鑑定的,應當攜材料到本中心辦公室備案,辦公室簽發《司法鑑定委託材料受領單》,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三、繳納鑑定費用 委託或申請精神病司法鑑定的,應當按照規定交納鑑定費,司法鑑定中心精神病司法鑑定費標準參照省物價局新的收費標準。 四、精神病司法鑑定的受理 (1)司法鑑定中心在一般受理後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鑑定工作,並出具完整、規範的鑑定報告。 (2)司法鑑定中心在實施鑑定前,鑑定人應預先閲卷,瞭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實。對疾病的診斷要明確,有科學依據,對各種法定能力的評定和因果關係的評定要準確。 (3)精神病司法鑑定工作由辦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員主持,參加司法鑑定的人員不少於三人(其中鑑定人不少於二人)。 (4)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鑑定結論後,參加鑑定的精神病司法鑑定人應當簽署鑑定意見,如有不同意見時應記錄在案。 (5)精神病司法鑑定結論以《鑑定書證審查意見書》的形式作出;經鑑定人簽字並加蓋本中心公章後生效。 (6)精神病司法鑑定工作應當在法定期限內完成,並將《鑑定書證審查意見書》送達委託機關或鑑定申請單位。 由此可見,對當事人進行抑鬱症司法鑑定可以判斷其有無民事行為能力及精神病程度,為法院作出判決提供證據。做抑鬱症司法鑑定,通常由法院提出,當事人需要攜帶病歷等相關資料,繳納費用後接受司法鑑定。司法鑑定機構會通過專業醫護人員出具鑑定意見後送達到申請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