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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土地使用期限

法律2.02W
臨時土地使用期限
土地使用期限
“徵地款”分三類:土地補償費、勞動力安置費和地上附屬物和青苗補償費。

土地補償費屬於村經濟集體組織所有,可以內部分配給本經濟集體組織成員。

勞動力安置費如家庭承包方放棄提議安置,可以要求該項費用;

地上附屬物和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屬物和青苗的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