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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勞動合同到期後為什麼還要支付補償

法律1.28W
一般勞動合同到期後為什麼還要支付補償
一般勞動合同到期後為什麼還要支付補償
1、勞動合同到期後,如果是單位主動提出不續簽或者降低條件來續簽被勞動者拒絕的,要支付補償,因為這是由單位的原因導致的。
2、補償的標準是勞動者在單位每工作一年,單位要支付一個月的工資。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