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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償金賠償金三金

法律3.13W
補償金賠償金三金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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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償金賠償金三金大概是怎麼樣來的呢?

你好,關於補償金賠償金三金來説,是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用人單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經濟上的補助。
(1)單位解約型:單位提出解約支付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其標準為: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不能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2)員工解約型:員工提出解約單位支付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
(3)競業限制型:單位與員工約定競業限制而給付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
(4)額外補償型:單位未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而應額外支付的經濟補償金。
(5)剋扣拖欠勞動報酬型:單位因剋扣拖欠勞動者報酬而加付的經濟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