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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撫養權起訴要求證據

法律1.43W
變更撫養權起訴要求證據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為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起訴變更撫養權需要哪些證據

(l)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證據;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子女不盡撫養義務的證據;

(3)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虐待子女的證據;

(4)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證據;

(5)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證據;

(6)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相關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