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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停產補償標準是什麼

法律1.37W
工廠停產補償標準是什麼
工廠停產補償標準是什麼
1、失業經濟賠償按工人在倒閉工廠的工作的時間,工作幹滿12個月要賠償一個月工資。
2、工人工作半年以上但是不滿12個月的,按照工作12個月計算;工作不滿半年的,需要向工人支付半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
3、工廠工人的工資高於當地的平均工資,那麼要按照當地的平均工資的三倍來進行補償。
4、被徵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支付一次性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營業用房按照實際營業房屋面積給予每平方米100元補償;生產、辦公、倉儲用房按照實際使用面積給予每平方米70元補償。
5、被徵收人選擇產權調換的,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根據房屋徵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在規定的過渡期限內,房屋徵收部門為被徵收人提供非住宅臨時安置用房的,不支付停產停業損失補償。
6、《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