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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用職權是否由個人決定

法律2.97W
濫用職權是否由個人決定
濫用職權是否由個人決定
專業律師法律分析:
濫用職權是個人決定,濫用職權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濫用職權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故意逾越職權,不按或違反法律決定、處理其無權決定、處理的事項,或者違反規定處理公務,致使侵吞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財產損失等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