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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股股東的訴訟權是怎樣的?
與普通股股東的訴訟權相關的法律規定只有《公司法》第63 條和第111條。第63條規定:“董事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該條款看似對董事責任的規定,但實際上它既沒有界定追究責任的主體,也沒有規定追究董事、監事、經理責任的程序,尤其是沒有明確規定在上述人員拒不承擔賠償責任時可以以提起訴訟的方式請求法院責令其履行賠償責任。如果依條文中“給公司造成損害的”之文意,最多隻能是賦予了公司訴權,而並未賦予股東訴權。《公司法》第111條規定:“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侵犯股東合法權益的,股東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該違法行為和侵害行為的訴訟”。這是我國立法對股東訴權的唯一直接規定,但該規定同樣“不徹底”和缺乏可操作性。首先表現在條文以董事會的決議違法為要件,但如果董事會的決議形式上沒有違法,而實質上是董事長單獨拍板決定的呢?這將使股東對董事會行使訴權困難重重。其次,條文以決議侵犯股東利益為要件,但事實上董事會的決議往往損害的是公司利益而很難認定其直接損害了股東利益。最後,該條規定也只是賦予股東要求董事會停止違法行為的權利,而並未賦予股東要求董事會承擔賠償責任的權利,更不必奢談要求董事對股東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至四十四條
勞動合同法36條規定是什麼《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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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三條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的共同訴訟,可以由當事人推選代表人進行訴訟。代表人的訴訟行為對其所代表的當事人發生效力,但代表人變更、放棄訴訟請求或者承認對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進行和解,必須經被代表的當事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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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州房產糾紛如何解決?
房產糾紛如何解決房產糾紛怎麼辦,這裏我來告訴我大家房地產糾紛是一種較為普遍的民事糾紛,一旦發生房地產糾紛,公民可以選擇以下三種途徑予以解決:1、調解即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糾紛當事人經過自願協商,排除爭端,達成和解。我國在基層羣眾性組織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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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問一下關於喝醉酒犯罪未遂判幾年
我想問一下關於喝醉酒犯罪未遂判幾年這要看觸犯的是什麼罪名。當事人醉酒犯罪未遂,其中醉酒不影響量刑,但犯罪未遂會比照既遂從輕或減輕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8條規定【特殊人員的刑事責任能力】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第23條規定【犯罪未遂】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