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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國家賠償的情形是什麼

法律1.9W
不予國家賠償的情形是什麼

國家賠償,又稱國家侵權損害賠償,是由國家對於行使公權利的侵權行為造成的損害後果承擔賠償責任的活動。國家賠償以支付賠償金為主要方式。能夠返還財產或恢復原狀的,予以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有《國家賠償法》規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情形,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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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拘留不予國家賠償的情形是什麼,規定是什麼的

司法實踐中,錯誤拘留的情形主要有:

1、偵查機關明知被拘留人沒有犯罪或者缺少證明其犯罪的證據,仍將其拘留的;

2、偵查機關拘留被拘留人後,經訊問發現不應拘留,但卻不予釋放或延期釋放的;

3、偵查機關實施拘留後,在法定期限內沒有發現足以證明其犯罪的證據,且檢察機關又不批准逮捕,而予以非法超期拘留的;

4、偵查機關實施拘留時,有一定事實證明被拘留人有重大嫌疑,但是經審訊僅屬於一般違法行為,不應拘留的。

以上是先行拘留不予國家賠償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