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租賃物損壞責任具體由誰來承擔

法律2.59W
租賃物損壞責任具體由誰來承擔
租賃物損壞責任具體由誰來承擔
1、租賃物損壞責任具體應該由出租人來承擔,承租人造成損壞的或雙方約定由承租人來承擔的除外。出租人須對該租賃物進行修理和維護(包括對租賃物的正常保養),以保證承租人能夠正常使用該租賃物。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二條 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條 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請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因承租人的過錯致使租賃物需要維修的,出租人不承擔前款規定的維修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