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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物損壞責任應該怎麼來承擔

租賃物損壞責任一般應該由承租人來承擔。但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承租人存在過錯,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請求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約定使用租賃物的免責義務】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租賃物損壞責任應該怎麼來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