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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轉讓金的含義,轉讓前提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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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轉讓金的含義,轉讓前提是什麼
土地使用轉讓金的含義,轉讓前提是什麼
1、土地使用轉讓金的含義
土地使用轉讓是指已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讓的行為。是土地使用權交易二級市,採取方式多為出售、交換和贈與。因此獲得交付的金錢就是土地使用轉讓金。
現實當中,人們經常會把土地轉讓與土地出讓這行為搞混。
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是土地交易一級市場,由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代表國家通過拍賣、招標、掛牌出讓和協議四種方式出讓土地。可以看出出讓和轉讓非同一個意思。
2、土地使用轉讓金的轉讓條件
另外,可以轉讓除一般的民事行為生效要件外,尚須如下特別要件:
(1)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條件
①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讓金,並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
②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於房屋建設工程的,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25% 以上,屬於成片開發土地的,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③轉讓房地產時房屋已經建成的,還應當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
(2)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條件
①土地使用者為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
②領有國有土地使用證;
③具有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合同的產權證明;
④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