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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土地轉讓契税

法律1.98W
南充市土地轉讓契税
南充市土地佔用補償標準
是臨時佔用還是被徵用? 徵收土地——按照被徵收土地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收耕地: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產值的六倍至十倍)、安置費(按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產值的四至六倍——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土地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產值的十五倍。其它的土地補償、安置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標準計算。)、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