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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合同傳真件是有效的嗎

法律1.66W
民法典中合同傳真件是有效的嗎
民法典合同傳真件是有效的嗎
看合同本身是否符合生效要件。
合同傳真件是否有效看合同本身是否符合生效要件。
1、合同傳真件在形式屬於書面合同,只要合同內容不違反我國法律關於合同訂立與生效的條件,傳真簽字的合同就是有效的合同。
2、法律規定生效的合同必須具備行為人具有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和內容不違反法律強制性的規定。
3、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數據電文,是訂立合同的書面形式之一。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用傳真方式簽訂合同是否有效主要看該傳真件的真實性和內容的合法性,只要能證明實施傳真件是合同主體的真實意思表示,內容合法就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