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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與生效的關係如何

法律1.15W
合同成立與生效的關係如何
怎樣簽訂一個合同,合同成立與生效的關係如何?
一、怎樣簽訂一個合同?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二、合同成立與生效的關係如何合同成立是指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達成了一致,合同生效是指合同成立後在法律上得到肯定性評價,產生了當事人意定的法律效力。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包括:①主體合格,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②意思表示真實;③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某些特殊合同,須辦理特殊手續,如批准、登記等。二者關係如下:①合同生效以合同成立為提前,合同不成立就無所謂生效。反之,一個合同生效了,意味着它已經成立了。②合同成立並不意味着合同生效。合同成立後是否生效,主要分以下幾種情況:a.大多數合同成立即生效,也就是説合同成立與合同生效是在同一時間;b.合同成立後永遠不生效,即無效合同;c.合同成立後處理效力待定狀態,是否生效要看合成立時缺乏的生效要件後來能否得到補正;d.合同成立後並不立即生效,生效時間視所附期限何e.合同成立後並不立即生效,只有完成了應當辦理的批准、登記手續後地生效。③如果法律、行政法規明確規定某一類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手續才生效的,則此時批准、登記手續為該合同的生效要件。未予辦理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未生效。但注意,只要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辦理了批准、登記手續的,人民法院就應當認定該合同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