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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重大資產重組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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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重大資產重組怎麼做?
重大資產重組怎麼做
一、重大資產重組的判斷標準

(一)重大資產的判斷標準即是判斷是否構成重大資產重組的標準,具體分為以下兩個方面:

1、總資產標準:購買、出售的資產總額佔公眾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併財務會計報表期末資產總額的比例達到50%以上;

2、淨資產標準:購買、出售的資產淨額佔公眾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併財務會計報表期末淨資產額的比例達到50%以上,且購買、出售的資產總額佔公眾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併財務會計報表期末資產總額的比例達到30%以上。

(二)判斷標準的注意事項

1、對於股權類資產,取得控制權,賬面值與成交價取高值;喪失控制權,直接看賬面值;不涉及控制權,購買看成交價,出售看賬面值。對於非股權類資產,買入賬面值與成交價取高值,出售看賬面值;不涉及負債的,不適用資產淨額標準。

2、同時購買、出售資產的,應當分別計算購買、出售資產的相關比例,取高值。

3、12個月內連續對同一或者相關資產進行購買、出售的,以其累計數分別計算相應數額(已履行重組程序的不計入);交易標的資產屬於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屬於相同或者相近的業務範圍,或者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認定為同一或者相關資產。

二、重大資產重組的條件

1、重大資產重組所涉及的資產定價公允,不存在損害公眾公司和股東合法權益的情形。

2、重大資產重組所涉及的資產權屬清晰,資產過户或者轉移不存在法律障礙,相關債權債務處理合法;所購買的資產,應當為權屬清晰的經營性資產。

3、實施重大資產重組後有利於提高公眾公司資產質量和增強持續經營能力,不存在可能導致公眾公司重組後主要資產為現金或者無具體經營業務的情形。

4、實施重大資產重組後有利於公眾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結構。

三、重大資產的保密性要求

1、公眾公司與交易對方就重大資產重組進行初步磋商時,應當採取有效的保密措施,限定相關敏感信息的知悉範圍,並與參與或知悉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信息的相關主體簽訂保密協議。

2、公眾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等相關主體研究、籌劃、決策重大資產重組事項,原則上應當在相關股票暫停轉讓後或者非轉讓時間進行,並儘量簡化決策流程、提高決策效率、縮短決策時限,儘可能縮小內幕信息知情人範圍。

3、需要向有關部門進行政策諮詢、方案論證的,應在相關股票暫停轉讓後進行。

四、重大資產重組的注意事項

交易進程備忘錄是企業重組進程的重要記錄資料:

1、公眾公司籌劃重大資產重組事項,應當詳細記載籌劃過程中每一具體環節的進展情況,包括商議相關方案、形成相關意向、簽署相關協議或者意向書的具體時間、地點、參與機構和人員、商議和決議內容等,製作書面的交易進程備忘錄並予以妥當保存。

2、參與每一具體環節的所有人員應當即時在備忘錄上簽名確認。綜上所述,我們對於重大資產重組怎麼做的問題有了一個明確的答案,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有問題可以聯繫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