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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給兒子不給女兒,繼承還是贈與

法律1.31W
房子給兒子不給女兒 繼承還是贈與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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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給兒子不給女兒繼承還是贈與是怎麼樣的

父母生前給子女的房子在法律上屬於贈予,為了不留麻煩,可以在生前雙方籤一份贈予合同寫明給到那個子女,這樣以後這個房子就是某個人的個人財產,別的子女包括夫妻也不能共享。父母死後的房子是要作為遺產繼承,有遺囑的按照遺囑執行,沒有遺囑的,多子女的,所有子女全部是繼承人,如果父母的父母還有健在的,他們也是繼承人。多子女的只給其中一人房子,房產證寫的是誰的名字就是誰。如果形式上是通過買賣方式過户給你進行的,那父母過世後別的子女會追究這筆錢,很有可能法院會判合同無效,房子作為遺產平分。所以就看是父母給子女的房子是用什麼方式進行的。反正這一條是肯定的,生前給的是贈予,死後為繼承。以上就是對房子給兒子不給女兒繼承還是贈與是怎麼樣的解答嗎,希望對您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