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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不給予調崗申請

法律1.77W
單位不給予調崗申請

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法律關係。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而勞動關係的認定其實是一個大課題,不僅涉及到如何根據構成要件對當事人之間是否成立勞動關係作出認定,還涉及到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等其他用工關係以及承攬關係等其他法律關係的比較和區分。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給予受理和不給予受理的情形


(一)給予受理的情形

司法鑑定機構應當對委託鑑定事項、鑑定材料等進行審查。對屬於本機構司法鑑定業務範圍,鑑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鑑定材料能夠滿足鑑定需要的,應當受理。對於鑑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滿足鑑定需要的,司法鑑定機構可以要求委託人補充;經補充後能夠滿足鑑定需要的,應當受理。

(二)不給予受理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鑑定委託,司法鑑定機構不得受理:

(1)委託鑑定事項超出本機構司法鑑定業務範圍的;

(2)發現鑑定材料不真實、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3)鑑定用途不合法或者違背社會公德的;

(4)鑑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鑑定執業規則或者相關鑑定技術規範的;

(5)鑑定要求超出本機構技術條件或者鑑定能力的;

(6)委託人就同一鑑定事項同時委託其他司法鑑定機構進行鑑定的;

(7)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