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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難產假怎麼請

法律2.58W
湖南難產假怎麼請
請問個人怎樣判定勞務合同無效?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第(四)項規定,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的適用應該滿足如下條件:   (1)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用人單位存在未依照法律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情形;   (2)勞動者就用人單位違法行為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   (3)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經濟補償,用人單位仍逾期不支付的;   (4)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從以上條件可知,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用人單位未依照法律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勞動者不能直接申請仲裁或起訴要求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應當通過行政救濟途徑主張該權利。   勞動合同無效時,一般合同中的條款也是會被認定為無效,此時關於勞動報酬、工作時間等的內容,可能就需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再進行約定才行。實踐中,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的情況比較多,而對於當事人而言最好是避免這些情況出現,以免給自身利益造成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