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留守兒童的監護人是一起生活的人嗎

法律1.79W
留守兒童的監護人是一起生活的人嗎
留守兒童的監護人是一起生活的人嗎
1、留守兒童的監護人仍然是其父母。因為法律明確規定,未成年人的法定的監護人一般都是其父母,如果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監護人是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