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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糾紛二審判決後多久可以執行,法律有哪些規定

法律1.37W
勞動糾紛二審判決後多久可以執行,法律有哪些規定
勞動糾紛二審判決後多久可以執行,法律有哪些規定
判決生效後就可以執行。
判決生效後,申請執行的期限是兩年,在兩年內,如果一方不履行生效判決認定的責任的,另一方都可以申請執行。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九條,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