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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跡鑑定結果出來怎樣通知當事人

法律1.84W
筆跡鑑定結果出來怎樣通知當事人
當事人對鑑定結果不服怎麼辦

1、可以堅持申請重新鑑定

為了使司法鑑定結果更加公正、對自己更加有利,當事人在申請重新鑑定時不僅要單純地提出申請,還要準備充分合理的理由,要儘量蒐集證據,對鑑定結論提出充分異議。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十七條、二十八條的規定,符合法定情形的,法院應當准許重新鑑定。

2、可以向司法行政機關投訴

如果當事人有足夠證據證明司法鑑定期間司法鑑定機構違法違紀,則可以向省級司法行政部門投訴,司法行政部門可以調查、處理其違法行為,從而使原鑑定結論作廢或被撤銷。

3、蒐集證據推翻司法鑑定結果

有效的鑑定意見是基於檢材真實、完整、充分、合法的基礎之上的。因此,如果當事人發現司法鑑定結論缺乏真實性,可以積極蒐集證據,推翻司法鑑定結論。

其中要求公安機關對於鑑定的結論必須要告知犯罪嫌疑人和被害者,因為鑑定的意見有的時候是要作為重要證據的。並且,受害者和犯罪嫌疑人也有權利對公安機關告知的鑑定結論提出爭議。政法鑑定的結論如果不告知有直接利害關係的相關人員,那公安機關在此過程當中屬於程序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