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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執行多長時間能開始

法律1.8W
法院執行多長時間能開始
法院執行多長時間
關於法院的執行責任前面很多人回答了,就不多説了,關於執行不到位的情況,主要有以下幾點:1、被執行人無可供執行的財產。法院執行可通過法律授權對被執行人名下的財產進行查詢,並依法進行扣劃,凍結,查封,拍賣等措施實現執行款項。但問題是如果被執行人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比如説窮鬼一個,那是誰也無法執行的,總不能像黑社會那樣威脅吧。許多被執行人會有隱藏,轉讓財產逃脱執行的行為,如果申請執行人可以提供證據證明,法院是可以對該種行為進行追責的。2、被執行人的財產在法院規定的不能執行的範圍之內,主要包括必要的生活用品,唯一的住所等。如果房屋為被執行人唯一住所,或家裏的必要生活用品,以及給小孩完成九年義務教育、贍養直系親屬之類的必要費用,法院執行多長時間是不能執行的。3、如果申請執行人可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可提交法院進行執行。至於執行員被買通之類的言論,首先不確定其真實性,就算有該種肯能,也屬於執行手段之外的因素,在此不作討論之列